各单位、部门:
为进一步精简其他收入、劳务费报账材料,减少重复填报,提升财务审核效率,优化师生办事服务体验,现对开云官网其他收入、劳务费报账附件报送要求进行优化调整。即日起,取消原报账所需的《用工登记表》《签领表》两类附件,将原有表格填报信息统一整合至新版《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》《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》《学生薪酬发放表》(以下统称《发放表》)。本次调整后,各类业务佐证材料报送要求保持不变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背景与目的
原其他收入、劳务费报账业务,需同步报送《发放表》《用工登记表》《签领表》及对应业务佐证材料,存在表格繁多、信息重复、资料分散、流程繁琐等问题。本次实行“三表合一”优化整合,在保障申报数据规范、真实、可溯的前提下,精简申报附件、简化填报流程,切实为师生减负,进一步规范报账管理,提升财务审核及发放工作质效。
二、主要优化内容
原《用工登记表》《签领表》中涉及的人员基础信息、工作内容、工作量、发放标准等内容,已全部整合至新版《发放表》。优化后,全校其他收入、劳务费报账业务仅需填报新版《发放表》,无需重复报送原《用工登记表》《签领表》,业务办理所需佐证材料要求维持不变。
三、报账必需佐证材料清单
为规范报账材料报送,明确各类费用佐证依据,具体清单如下:
费用项目 |
必需佐证材料 |
评审费 |
项目评审费 |
项目评审通知 |
专家审稿费、作品稿费 |
审稿通知、稿费通知 |
学位论文评阅费 |
答辩通知 |
学位论文答辩费 |
答辩通知 |
评委、裁判费 |
活动通知 |
报告费 |
邀请函或新闻报道 |
培训费 |
培训协议、通知 |
咨询费 |
咨询通知或邀请函 |
指导费 |
指导通知或邀请函 |
考务费 |
考试通知 |
临工考核工资 |
考核明细表 |
其它事项 |
对应工作或活动的OA审批表、邀请函、方案、安排表、报告、发文、通知等相关材料。 |
四、政策依据及发放标准
开云官网其他收入、劳务费发放标准,严格遵照《开云kaiyun登录入口劳务费发放办法(试行)》(校人事〔2017〕19号)文件规定执行,各单位、各部门须严格对标文件标准开展申报工作。
五、相关工作要求
(一)实行实名发放管理。全校各类其他收入及劳务费,统一实名发放至领款人本人银行卡,由学校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(二)严守费用列支标准。本通知所列各项费用标准均为税前标准,各单位、部门须严格规范申报,严禁超标准、超范围、违规申报发放。
(三)规范科研经费列支。科研其他收入、劳务费发放须与科研项目预算、科研工作日志记录保持一致,做到发放依据完整、数据匹配无误。
六、业务咨询
办公地点:行政楼223办公室
联系人:郑峰、李慧
咨询电话:2383383
附件:
开云kaiyun登录入口劳务费发放标准
财务部
2026年7月1日